1.江苏省宣布实施生育津贴“免申即享”政策,即产妇在产假结束后无需提交任何材料,生育津贴及营养补助将自动发放至个人账户。该政策自2025年3月14日起实施。
以南京市为例,若按最低社保缴费基数4879元计算,顺产一胎的产妇可获得25696元生育津贴及3193元营养补助,总计28889元。
2.江苏省对在产假期间为企业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给予补贴。补贴对象在2025年1月11日后,企业女职工生育一孩的,以及2022年2月10日后(含2月10日)企业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的。
补贴标准为企业女职工生育一孩、二孩、三孩产假期间,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50%、80%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月份从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第一天所在月份起算,共补贴6个月。
3.对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一次性加发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1.发放条件:
(1)生育行为需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例如生育数量、生育间隔等。
(2)大部分地区要求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一定期限,如12个月,且生育当月及之前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生育期间不能中断参保。
(3)材料包括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明、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等。
2.发放标准:
(1)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生育津贴一般以参保职工本人终止妊娠之月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计算。
(2)产假天数:产假天数包括基础产假天数以及因难产、生育多胞胎等增加的产假天数。具体天数需根据当地政策规定确定。